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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称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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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6章 各怀鬼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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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等爵位。

    大汉帝国的爵位制度从高到低将为亲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郡侯、县侯、县伯、县子、县男、勋爵十一等。

    异姓不得封王。

    不论宗室和功臣都不论长幼只以嫡长子袭爵,宗室降二等袭爵,异姓功臣降三等袭爵,除长子降等袭爵后,其余儿子不论嫡庶皆封勋爵。

    勋爵为终身爵位,不世袭。

    所有封爵都无封地,也无食邑实封,只有俸禄,每二十户食邑折银元一块,随俸发放。

    异姓功臣爵位前面例加开国二字,以示与宗室爵位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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