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衬衫的扣眼里插着金达莱花,是旁若无人地走过众目睽睽的街道,是为自己的特立独行而沾沾自喜。
青春是在人流攒动的麦当劳向一个女生表白,结果被婉拒,不是因为她漂亮可爱,而仅仅因为情窦初开的她很聊得来。
青春是在高三晚自习的时光在自习室楼道里引吭高歌,被不忿的同学痛扁,因为几乎全校人的围观而感到屈辱和绝望,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一遍遍地听徐太志和孩子们的《回家》。
青春是在简陋的网吧里用沾着烟灰的键盘敲出唯美的文字,心里幻想自己是个终将出名的作家。
青春是第一次跟舍友一起用烧酒把自己灌醉,一觉醒来背上长了一大片斑斑点点的红疹子。
青春是第一次真正爱上一个女生,却被母亲同事的儿子抢先表白,无奈的看着《蓝色生死恋》里恩熙的命运哭得稀里哗啦。
青春是第一次写童话给杂志投稿,看到自己的长文被印成铅字,拿到样刊和稿费时心花怒放的喜悦。
如果给青春一个普遍的定义,所有人的青春又该是什么样的呢?
这就是《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想要告诉人们的。
青春是明明喜欢一个男生,开头却觉得自己无比地恨他,恨不得与他不在同一片蓝天下,直到有人点破,才鼓足勇气追求。
青春是表面打扑克,看a.片,跟女生套近乎,流氓兮兮,无所不为,心底却始终深爱着一个人,即使自己跟送给她的满天星一样,永远只能*情的配角。
青春是因为嫉妒,找人群殴优秀的舍友,多年后同学聚会却冰释前嫌把酒言欢,仿佛多年前的龃龉从未发生过。
第四百七十二章 电影上映(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