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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制宪会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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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7日,大唐制宪会议正式召开,与会代表多为新产生的大唐振兴党干部,还有新产生的民主党派的代表和无党派的杰出人士。★笔趣阁

    ★制宪会议在全国瞩目中,正式修订了原本内阁拟定的暂行宪法,推出了大唐第一部正行宪法。

    新宪法中,重新规定了大唐政权的组成和产生,制宪会议自动转为大唐国会,同时按照新宪法的规定,选举产生了大唐第二届总统。毫不意外地,赵大岭成功连任,成为大唐共和国第二届总统。按照大唐宪法规定,总统为本国最高元首、国家领袖以及政府首脑,集大权于一身。大唐共和国不设国政院总理等类似职务,总统摄行行政职权。赵大岭按照宪法规定,任命郑和担任大唐共和国副总统,并经由国会批准,由此成为了首个大唐的副总统。副总统并无明确职权,负责分担总统的工作,接受总统指派,可进行各项事务的管理和监督。

    大唐的总统,权力是高度集中的,但也是存在制衡的。国政院各部会首长的任命,首先由振兴党组织部考察和提名人选,然后由决委会进行审议和批准,转国政院党组提请国会进行任免,最后得到通过,成为新的部会首长。总统权力跨党政两边,不过内阁新成员的任命,显然需要决委会的通过。总统不能完全辖制决委会,不过得到决委会广泛认同的主席兼总统,则会享有充分的决定权。

    国会还选举了原工业部长梁振海,为国会议长;姚维春老人原本希望退休。但是赵大岭还是挽留了他。希望他担任没有什么太多工作的参院议长。

    赵大岭进行了一系列的任命:原民政部长刘天。成为国政院秘书长,内阁中仅次于总统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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