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股扑鼻奇香。
而堂中除方天之外的那三个人,所能做的,除了嗅,就是猛嗅。
然后……
然后还用说么?
小loli最是穷形恶相,伯伦最是风卷残云,沙迦看起来最斯文,却是效率最高。
这野鸡却又是经过方天“截取”的,没有翅,没有头颈,就连整个鸡肘以至骨架,都去除了一大半,只留下鸡身上最有吃头的那部分,烤好后,总共也还半斤不到。
而就这点,还被分成三份,可想而知的,也就是三口两口的事。
可以过瘾,却也就在将将过瘾的时候,就没有了!
伯伦咂咂嘴,只觉以前几十年,都白活了!丫头说得对,昨晚府里的那饭,就是猪食!
吃过了这东西,以后,别的东西还怎么吃啊?
这却是他多虑了。
还是方天知道的那样,“香”只是一种感觉,可以体验,无法留存。
人是无法存留以至回味某种香味的,所有的回味,都只是一种大概的模糊记忆,且是一种老照片式的“黑白记忆”,绝无法活色生香。
再怎么尝惯了各式美食,只需饿上三两天,身体就会强制地,让他知道,板砖牌黑面包就是天下最香之至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