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的肉。方天刚来此世的时候,就已经领会过,那叫一个腥得不可思议,至于野猪的骨,就更不用说了,这里的土著,基本是不吃的,就以红石镇来说,会购买骨头的,多数是一些混得很差很差的零散佣兵。
或许。如果没有他们存在的话,摊贩也根本就不会把骨头拿出来出售。
弃之荒野,才是最常规的处理办法。
现在,枫林大院中,有了茶叶去腥。前前后后,方天又捣鼓出了其它的一些去腥作料。还有一点很重要的。就是这些土著在做野猪肉的时候,也就是把火烧到“熟了”、“能吃”为止。
倒不是他们珍惜柴火,而是,没有那种“死命死命煮”的概念,至于煮啊煮的一连煮上几天什么的,那就更是完全不可思议。
现在。枫林大院的做法就不一样了,熬骨熬肉的锅,几乎从来就是不熄火的,以至于让整个大偏院中都是浓郁的香味。大院里的小家伙就算不是饭时。也经常往那里凑,以期讨上那么一根半根骨头,一块两块肉。
野猪的肉与骨头,就这样,被方天“点石成金”地化作了一道鲜香至极的美味。
而现在,当土豆粉丝诞生后,排骨粉丝、鳅汤粉丝,就成为了大院早上的饮食,让大院里的一众大大小小、男男女女,吃得是淋漓酣畅。
一连好几个早上全都是这个的时候,方天再次无奈地发现,如果他不弄出什么更好的东西出来,大院以后早上的伙食,恐怕就一直是这样了。
不过说句真心话,肉+土豆,本来就是最佳搭配,只需这两样,就基本满足了人体全部所需。
弄出更好的可以取代大院
第五百零一章 桑蚕(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