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也是土著们很难用之取油的原因。
不过,去腥后,与蜂蜜同炖,炖到烂熟后,其味却是甚滋。
经过蜂蜜的渗透,野猪肉本身的粗糙,也得到了相当的改善,吃起来,反而更富口感。
于是这段时间,方天的主食基本就是这两样,大骨汤与红烧肉。
肉,肉,肉。
不是骨,就是肉。方天以前从没想到,有一天,他会有这样的一段吃货生涯。更没想到,以这种程度地拼命地吃,不但没有胖上一点,反而是消瘦了。
但是身体,嗯,不论是体质还是精神,都在以可以明确感觉到的速度,一天一个模样。
一直在提升!
既然如此,方天还有什么好说?那就只有将吃进行到底了。
不过如此这般,十数天过后,方天也慢慢发现了,这种形式的修行,也不是每天都进行最好。以一天一次这样的幅度,外在的滋补,似乎有点赶不上内在的更新与消耗。
或许也未必全是滋补的问题。
但不管怎样,方天把修行的幅度,从一天一次,降到了两天或者三天一次。
这样一来,果然,感觉更好了。
于是,就这么地继续下来。
其间发生点小小的趣事,那就是大院里的那群小家伙,近水楼台先得月,天天都有红烧肉吃——至于方天的另一味“美食”大骨汤,他们绝对是敬谢不敏的。
仅仅十来天,大院里就多了好些个小胖子,当然,胖的程度还不怎么厉害,但已经相当明显了。
小琪琪每次都吃得小肚子滚圆,然后就撒娇着向方天埋
第四百九十八章 吃吃吃,吃货生涯(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