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为例,有品阶的官员仅仅三人,分别是知县、县丞和主薄三人。典使不入流,不算是真正的官员,而上了铜版册的吏员总数也不过三十六人,加上巡捕房的捕头和捕快等等,总人数不过六十五人。
原来县衙的不少衙役。都是没有俸禄的,依靠县衙来维持他们的开销,这些衙役的人数就不好计算了,多的地方几十人,甚至上百人,少的地方寥寥几个而已。
郑勋睿在南方已经规范了衙门的人数,譬如说江宁县,作为南方的大县,其衙门里面的总人数也就是九十五人,包括了所有的人员。
这九十五人的俸禄。由朝廷直接负责,高低不等。
而南方有些很小的县,衙门总人数为三十五人到四十五人之间。
登基之后,户部就忙于清理各地官府的人选,按照郑勋睿的要求,对大明所有省府州县的人员进行了初步的规范,具体分为了两个档次,各省巡抚衙门人数大致差不多,为一百二十人,包括所有的官吏。提刑按察使司人数为四十人,府州县都是根据大小人口等等分为两个档次,第一档府衙官吏人员为四十至五十人,州衙为三十五至四十五人。县衙为六十五人到九十五人,第二档府衙官吏人员为二十至三十人,州衙为二十至二十五人,县衙为三十五至四十五人。
不管什么特殊的情况,都不准超过这个指标数目。
如此规范之后,经过统计。大明辖十三个省,其中包含北直隶,一百四十个府,一百八十三个州,一千一百三十八个县,需要朝廷承担俸禄的官吏总数大致为十万人左右。
这个数字让郑勋睿感觉到吃惊,这要是几百年之后,一个地区的吃
第八百九十六章 俸禄之争(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