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路显然是很明确的。
毕竟,如果开了唱片公司,然后以此为条件压低歌星加盟要价、包售歌星的商业代言,赚钱还是很有希望的。
“可以,我觉得你的建议不错。那这两个月,你把所有手续和扫尾工作都做好、把新公司的规划、章程也弄好,到时候,我会给你足够的资源的。
咱赶在天鲲CD机上市的同时,分拆成立‘天鲲音乐’,到时候,天鲲音乐要覆盖从音乐播放器、音乐CD到艺人签约、全链条商业价值运作——我许给你天鲲音乐的总裁职位。”
人家本来就是经营赚出过几个亿港币生意的大老板,现在只是因不可抗力衰落、肯给你打工,给个总裁是必须的。管理层股份具体几个点,后续还可以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