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清穿:咸鱼贵妃升职记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三百零七章:杀人不如诛心!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举着匕首刺向高向菀的场景,心有余悸的他当即就朝陈良递去一个眼神:
    “把人给我拿住。”
    说话间他不自觉地往高向菀的方向移步挡了一下。
    刚才是因着身份不敢强硬桎梏,但此刻得到命令,陈良当即上前就将金寻雁给拽了开来并再次摁住。
    金寻雁痛哭流涕,徒劳挣扎道:“爷,妾身知错了,求您开恩啊,我以后再也不敢……”
    “把她押回她的院子,找间小屋子拘禁起来,将所有门窗给我都封死,除了饭和水之外,一样东西都不能给她。”
    弘历冷冷盯着她:
    “余生……就让她在黑暗的小房子中为她害过的人赎罪。”
    正哭喊求饶的金寻雁声音一滞,顿时一脸的惊恐和绝望。。
    听到弘历的这个惩罚,其他人兴许还没有什么概念,只觉得没有让金寻雁死,是便宜了她。
    但深受过其害的陈格格和高向菀就不这么认为了。
    这其实比直接杀了她更为残酷。
    杀人不如诛心!
    杀人不过头点地,痛苦也只是一瞬间,反而落得个痛快。
    但诛心——那可就是生不如死的惩罚了。
    一个人不分昼夜地独自面对黑暗,无止休地被黑暗包裹,那将是何等孤独恐惧的事情?
    高向菀犹记得自己当初失明的时候那最初的恐惧感和孤独感是那样的难以承受。
    但当时她虽面要对黑暗,好歹身边还有人可以陪伴,还可以自由活动。
    而金寻雁却是被拘禁在一个寸许的地方并且无人能接触,余生都只能独自面对那无穷无尽的寂寞和孤独的煎熬。
    那滋味只能说是生不如死

第三百零七章:杀人不如诛心!(2/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