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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穿明末之荒海平波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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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8 苏腊武大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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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基本国策,国家实行政教分离治理模式……世俗的、行政的王权不应该受制于宗教,而王权也应该尊重宗教在思想精神领域的自由拓展……国家将……允许其他非新月教教义的宗教在王国合法境内存在并自我发展……”。

    这是爪哇岛,甚至是南洋海域历史上著名的宣言,在当时,这个文件是相当惊世骇俗的。

    后世几乎所有的学者都认为,从文件的字里行间不难看出,这个宣言的思想有澳洲联邦法律体系的影子,其中的一些内容甚至是澳洲联邦宪法的翻版。

    这确实是事实,原因很简单,当初,非常年青的苏腊武拉蒙哈桑国王在流亡新安城期间,在思想观念上多多少少地受到肖平国魏宏等人的影响,不仅是肖魏他们,据说,国王在新安港期间跟许多到访的澳洲联邦参议员成为私交很好的朋友,在流亡新安城期间,王子见过不少后来的澳洲联邦政商两界的大佬级人物,比如联邦海军总司令顾晋、安邦公司董事长王达士、澳开行董事长巴枫田等重量级人物。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国王本人跟后来被誉为“澳洲联邦法律界的殿堂级元老”、“联邦宪法之父”的李俊明有很深入的交往,做位在新世界写下《政治自由主义》一书的作者----李俊明大法官,在新世界成为一位名留后世的著名历史人物。

    据说,王子和李之间存在着非同寻常的友谊,根据后来《澳洲联合早报》对国王本人的一篇采访文章记载,时年三十六岁的大法官非常喜欢这位比他小十八岁的年轻王子,称他为“……我的彬彬有礼的小朋友……”。

    而国王则告诉采访的记者说:

    “……当时我们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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