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任务是参与对班图王国的进攻。
显然,形势很快就发生了变化,班图王国出乎预料地在短时间内就屈服了,于是这支原本用于配合第二旅打进攻的武装力量变成了临时驻防军,他们驻扎在班图港的外围承担警戒任务。
此时的泗水治安军,士兵们装备的是清一色的五七式步枪、刺刀、工兵铲和手榴弹——不得不说,这颇有联邦陆军第二旅的风格,毕竟最近第二旅终于开始大换装,许多淘汰下来的武器最终都“租借”给了刚刚立国不久的泗水自由邦,不仅是武器,就连治安军的军服也是澳洲联邦士兵的样式。
没错,泗水自由邦的治安军通过“租借”的方式大量获得了澳洲人的武器装备。
乌冬河战役后,澳洲联邦参议院迅速通过了一个由赵西河、骆正义等议员提出的援助泗水自由邦的法案----正式名称是《关于澳洲联邦对泗水自由邦开展紧急人道与外交援助的议案,澳洲联邦议会一六六零年外字第1176号》。
该法案于一六六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生效,编号是第1176号,后来的历史学家们公认,在澳洲联邦的对外援助史上,该法案颇具代表性,其内容和措词是史无前例的,其中的一部分后来被保存在联邦档案馆里供世人参观,其中的一段最重要的文字是这样写的:
“……联邦参议院议员全体投票讨论通过……授权澳洲联邦总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爪哇战事平息之前,可……以任何方式……售卖、交换、租赁或借出任何需要的防卫物资,给予联邦总统认为与澳洲联邦国防和重大国家利益有至关重要之关系的国家政府与地方组织……”。
根据
1263 租借法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