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洞,但是好像又无可奈何——除非澳洲人对整个南洋都有绝对的制海权并能够在海上执法,否则,在公海上,这些所谓的原则仍然是一纸空文。
公海上自有公海上的法则。
当然,在近海和陆地,三国的协议得到了严格的遵守,除了在刚刚开始接触的那段时间里,荷兰人和葡萄牙人曾经有向澳洲联邦提出过垄断贸易的要求,但这种要求在一开始就被澳洲联邦断然拒绝,荷兰人也自知无法用武力改变澳洲人的做法——澳洲人的宣言——"门户开放,机会均等",并毫不掩饰自己打算用武力维护这个宣言的决心,所以无论是一心想着垄断经营的荷兰人,还是有心无力并且跟澳洲联邦关系匪浅的葡萄牙人,都不约而同地把矛头指向那些跟自己竞争的势力和外国人。
所以,当澳洲联邦的武装商船一旦庇护了公海上的那些竞争者时,两国海军也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容忍,由此导致了一系列很奇特的事情,比如只要妮可号或者丹阳号出现在帝汶岛周围海域的时候,总能给新安港带来少则一、两艘,多则三五艘——甚至更多的外国商船。
最多的一次有八艘大小不一的商船被妮可号编入船队,因此新安城的人们每隔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差不多就能看到妮可号像带着一群小鸡子的老母鸡一样,把一些商船带进港口,然后在几天后又带着这些船只离开,而丹阳抵达和离开港口时的情况也是这样,肖平国的总督府因此还专门发布了妮可号和丹阳号抵达新安港的航程预告,因为有电报通讯的原因,两条船的航程能提前几天甚至一周发布,这个公告通常以一纸告示的形式张贴在码头广场的灯柱上。
于是在码头广场
1215 公海法则(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