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役的奴隶制还是普遍现象的时代,奴隶的所有者能主动解放奴隶——哪怕是有前提条件的解放,也是开了历史的先河,更是一种文明的进步。
随后不久,在李俊明律师的主持下,《联邦贸易劳动力解放法案》的一个比较具体的规定出台了,首先明确的是“合理回报”水平:是指给雇佣者从事了八年的“诚实劳动”。
而“合理报酬”则是指雇佣者提供给奴隶们不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吃穿衣用住,并且在成为自由民后一次性给予的安家费。
而且八年的期限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变成了一个换算标准,比如后来有不少贸易劳动力参加了联邦军队,在军队服役一年相当于在种植园里劳动一年半,于是很多身体条件好的人从一开始就参加了澳洲军队,在服役四到五年后就获得了自由。
又比如,一些有特殊技能的贸易劳动力,或者在劳动过程中有立功表现的,其实际获得自由的时间也大大提前了,有的甚至在获得自由的同时获得晋升,比如成为军官、工程师、经理管理人员、**官员等等……
当然这又是后话了。
时间回到一六五八年六月初,在知道德古斯的贩奴船队很快就要抵达新安港码头后,孙老就带着哥几个忙活了起来,对此次黑奴的到来,他们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
首先是修建“贸易劳动力”们的住房。
幸好现在总督府已经完工了,侯相麟腾终于出了劳动力,就在黑奴们到达新安码头的前几天,几座简易建筑出现在新安江西岸的东南角,其中包括一座结实的依靠木墙搭建的大棚式的建筑,为了赶时间,这个大棚的的南段木墙就是新安城的围墙,其余三面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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