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居住,就抛撇父母不管呢!
“这男子照顾父母,女子帮助自己的丈夫,是一个基本的分工。
“这个要整个社会都这样做,就不会有漏洞了。
“如果大家各行其是,有的这样,有的那样,就会变成有人得到双重照顾,有人没有人照顾。
“如此,不就乱了套吗?
“所以,男女结婚组成新的家庭,男子成为家长,这是第一条规定。
“那以后,家长除了领导自己的家庭以外,还好负责照顾年老需要照顾的父母。
“这是第二条规定。
“这两条,都必须在结婚分到新房之前说定的。”
老拉麦想了一想,说道。
“找老妹你这样说起来,子女都应该服事父亲,奉养父母,这是不错的。
“只是女子因为结婚嫁到另一个家庭,她就夫唱妇随,随着丈夫去照看丈夫的父母了。
“而她自己的父母呢,则有他的嫂子或者弟妹照管,这样就分工明确,互通有无了。
“不错,这个安排很好!
“但是,女子既然嫁到男家,如果她没有大哥小弟的话,那么她的父母哪个去服事奉养呢?
“难道女子的父母就没有人管了吗?”
陈百草道:“我所定这个法子,就是一个普通情况下正常家庭的安排。
“必定每个家庭,正常情况下,都有生儿育女的心愿,也有生儿育女的能力。
“所以我的普遍规定,就是针对这个普遍情况的。
“肯定还有特殊情况,这个普遍做法暂时顾及不到,只好先顾大头儿,然后再计较特殊情况。
第102章 男婚女嫁家长责任(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