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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事讲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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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8章 《诗经补注》——贡师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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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贡师泰,字泰甫,号玩斋,宣城人,元代著名散文家。曾任吏部待郎、兵部侍郎,礼部尚书,官至户部尚书。祖父和父亲贡奎皆为饱学之士,可谓家学渊源,自幼天资颖慧,喜读经典著作,嗜习古诗词,由国子生登进士第,出任安吉路太和州判官和徽州路丞。历任翰林侍制、国子司业、监察御史、吏部侍郎,迁兵部侍郎,授两浙都转盐运使,历户部尚书,转漕闽海。著有《诗经补注》、《玩斋集》、《东轩集》等。
    贡师泰,在治政业绩和诗作方面,远远超过他父亲贡奎,据元史贡师泰本传称,他在任行省丞相和两浙转运盐使期间,对辖地派遣差役,征收赋税、粮食和行管盐务方面,首先联访民众,做好实际调查工作。然后按“其贫富而高下焉,数十郡贫者,赖以稍苏,豪富深妒之”《元史·贡师泰传》。概意是说,按当地被征者经济实际情况,决定征收份额,按时交付完成上缴任务,但遭到富商们极力反对。在盐运征收上,他采取的方法是“剔其积蠹,通其利源,大课以集,国用资之。”概意是说革除陋习陈规,趋于公道,征集赋税,以闽盐换粮食转运京师供朝廷敷政之需。这样一个为民着想,在封建统治社会中是罕见的。
    在绍兴路推官任上,对狱政的治理和科刑方面,着重于调查研究,以证据和事实取决于审判和量刑的高低。时绍兴府白洋港有一大船飘落岸旁,并有篙橹靠船边,有一高姓富商雇史姓伙计等二十多人于海滩取盐卤,为借用该船篙橹,见船舱内有死尸2具,吓得离去不敢言。后来,被徐姓告发,说史等劫货杀人。这样一来,高、史主雇等统统被收入死牢等待秋后决审。该案经师泰调查取证后,得知原死者系其同乡一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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