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以后就是李厂长了,到了服装厂好好干,争取扭亏为盈!”
朱士聪低了低头,默不作声,他也只是过过嘴瘾,口嗨一下,真要是在“贿选”这件事情上做文章的话,服装厂那四百职工真敢上来把他揍一顿。
……
投票就结束,李卫东毫无疑问的获胜,而承包服装厂的事情,也尘埃落定。
接下来,李卫东与运输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
国家关于国企承包出台正式的规定,是1988年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所以在1986年,承包国企还处于探索阶段,并没有明确的制度规范。
也因此,当时承包国企的合同,大多是个人比较吃亏的。
有些承包合同并没有规定年限,也就是说国资部门随时可以把企业收回来。
有些承包合同对于利润分配比较苛刻,如果是亏了钱,承包者要承担责任,可若是赚了钱,承包者只能分到一点点。
还有些承包合同规定,国企被承包以后,依旧要履行过去的义务,也就是行政不会放权,依旧会干预企业管理,这使得承包者束手束脚。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毕竟承包国企的政策并不明确,承包者只能处于弱势的地位,让你在国企承包的过程中分一杯羹,就算是谢天谢地了。
李卫东也同样签署了一份“不平等条约”。
承包服装厂的合同没有设定期限,运输公司随时可以把服装厂收回来,于正诚也是担心政策会突然改变。不设定期限的话,万一政策有变,可以立刻将服装厂收回。
不过李卫东还是长了个心眼,要求再上面加
第82章 巨额财产来路不明(四更)(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