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草根律师也有春天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704章 客观情况发生变化?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系被被告调到浙省项目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原告在项目公司工作已经有半年之久, 应视为原告同意变更工作单位,其已经与项目公司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

    第二份证据, 项目公司注销申请文件,证明目前项目公司正在注销中,客观情况已经发生变化,被告解除其与原告之间的劳动关系合法。

    举证完毕!”年轻男律师道。

    “原告,质证!”肥头大耳的男法官机械的推进着诉讼程序。

    “第一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认可,但是证明目的不认可,该份证据只能证明被告将原告委派到浙省项目公司担任总经理,并不能改变双方的劳动关系,原告的劳动关系一直在被告处。

    第二份证据项目公司注销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认可,但是关联性不认可,该证据与本案无关。项目公司是否注销不影响原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

    质证完毕!”王川道。

    “被告,你们将原告委派到项目公司后,补签过协议吗?”肥头大耳的男法官问道。

    “没有,这属于被告行使正当的管理权,只有调派单和委任书,双方没签过协议。”年轻男律师道。

    “劳动合同一直没有变更过,是吗?”肥头大耳的男法官追问道。

    年轻男律师看了一眼法务专员,后者点了点头。

    “是的,没变更过劳动合同。”年轻男律师道。

    “被告,你们设立浙省项目公司的目的是什么?”肥头大耳的男法官问道。

    “被告设立浙省项目公司是因为在浙省被告有个施工项目。项目完成后,项目公司就没有存

第704章 客观情况发生变化?(3/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