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任何文件,当时双方是口头约定的。”原告代理人道。
“有录音或者其他证据吗?证明双方之间的约定。”女法官提示道。
“没有!”原告代理人道。
“原告,你说是二零一三年五月入职,同年五月底辞职的,在这期间你上班有没有打卡或者签到?原告张来旺,请你回答。”女法官盯着一直坐在原告席上,身材干瘦的三十来岁男子,问道。
“我不用去合作社上班,我只要能销售出去大桃就行。也不用签到、打卡什么的。”张来旺道。
“平时合作社给你分配工作吗?”女法官问道。
“平时就是合作社需要摘大桃和除草之类的,会用大喇叭广播,我们就过去。其他时间我们爱干啥就干啥。”张来旺道。
“你们是指全体合作社社员吗?”女法官问道。
“是。”张来旺道。
“原被告,你们有没有调解的意愿?”女法官问道。
“原告愿意调解。”原告代理人道。
“被告也同意调解。”王川道。
“好,现在开始调解。原告,说说你们的条件!”女法官道。
“我们要求支付工资和补缴社保,另外支付差旅费。”原告代理人道。
“被告不同意。原告要是这么提条件,我们就不调了。”王川斩钉截铁道。
“原告,现在是调解,你们再商量下。我提示下你们,你们提出的所有主张都要有证据支撑,光凭嘴说可不行。
另外,我释明下,补缴社保不属于法院管理范围。你们再想想吧!”女法官
第675章 现场开庭(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