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之五十计算,涉及的费用由律所承担,当然个税自己承担。”王川道。
“你说的提点是累进制吧?”郑毅问道。
“对,就是累进制。打个比方,如果一个项目律师费二十万。首先一万以下部分提一千元,这是固定的;一万以上至二十万部分按照百分之十提点,也就是十九万乘以百分之十,提成一万九千元,律师承做该项目共计提成为二万元。”王川道。
“在校学生实践,劳务费谁出?”郑毅问道。
“这部分费用我建议律所出,因为即便律师找他们帮忙,也只是基础工作,核心工作还是要律师做。以后案子或者项目多了,如果把他们的劳务费也算在项目提点上,会打消律师的积极性。”王川道。
“嗯,我觉得可以。总体上算下来,一个案子(项目)的提成比例不会太高。”万胖子道。
“顾问单位怎么算提成?”郑毅问道。
“律师负责顾问团队的日常工作属于基础工作,如果有增值,比如承办项目或者案件,按照上述办法计算提成,如果转给其他律师做,则给予律师百分之二的提成,最低五百元,这笔钱由律所承担。
如果介绍顾问单位给律所,按照律师费的百分之三十计算提成。”王川道。
“说完律师了,那么合伙人分红怎么计算?”万胖子问道。
“律所扣除运营成本和百分之十收益外,所有一级、二级合伙人分享律所收益的百分之五十,原则上按照各合伙人当年承做案件(项目)收取的律师费与律所总收入之间的比例,计算年底分红,当然也会考虑对律所的贡献度,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和贡献精神。剩下百分之四十,由一级合伙人均分。
第666章 律所改革方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