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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律师也有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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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5章 酒后猝死是不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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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显然,康总对那位律师有些不太信任,要不然也不会让赵经理找王川过来。其实很多公司老板都是这样,既依靠律师,又不太信任律师,总想多听几位律师的意见。
    “首先我对贵司法律顾问的意见不进行评论,我只对贵司的事情进行分析,请您理解!”王川道。
    他不想背后去评论或者说贬低同行去换取业务,因为这是有违他的执业理念的,大家是同行都不容易,何必呢!
    “嗯,我们也是这个意思,我们想听听您对这件事的分析和意见。这是相关文件。”赵经理说着将一摞文件递给了王川。
    “其实咱们国家的酒文化由来已久,在现实中,不管是聚会还是谈业务经常需要请客吃饭。
    请客吃饭过程中,肯定会涉及到喝酒,无酒不成席嘛!所以宴请客户喝点酒再正常不过。但是一旦饮酒过量,就很容易成“醉酒”状态。
    如果员工只要“醉酒”,就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得不到工伤赔偿,对员工其实很不公平。
    目前认定工伤涉及的法律规定主要有《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
    首先,《社会保险法》在效力上高于《工伤保险条例》,所以当两者出现不一致时,应当以前者规定为裁判依据,也就是说法院应当以《社会保险法》为判案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强调的是醉酒行为与死亡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如果员工是因为醉

第555章 酒后猝死是不是工伤?(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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