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证完毕。”女法务专员道。
“被告举证。”长相清秀的女法官面无表情道。
“第一份证据,劳动合同,证明双方已有约定在先,原告也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随时可以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这是双方协商的结果。
第二份证据,证人证言,证明原告患有灰指甲病,不适合做西厨顾问,所以被告解除了劳动关系。
举证完毕!”女法务专员道。
“原告质证。”长相清秀的女法官机械的说道。
“第一份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认可,但是证明目的不认可。该条款根本不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是被告利用优势地位,设置的格式劳动合同条款剥夺了原告的权力,应属于无效条款。
第二份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均不认可。被告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根本不是以证人证言所载内容为依据做出的。
该份证据属于证人证言,仅凭一纸空文,没有证人出庭作证,不具有证明效力,不应被采信。另外,原告认为该份证据与本案无关。
质证完毕!”王川道。
“被告,你们解除与原告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否通知了工会?”长相清秀的女法官问道。
“我们公司没有工会。”女法务专员道。
“你们提交的第二份证据属于证人证言,需要证人出庭接受问询,证人可以出庭吗?”长相清秀的女法官接着问道。
“可以安排出庭。但是最近他出差了,不在公司。”女法务专员道。
“被告,你们提交的证人证言上也没说原告患有灰指甲啊!语言很模糊,你们有医院出具的相关诊断证
第487章 悲凉(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