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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律师也有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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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2章 最后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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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在相当长的一段期间内处于待定状态。
    另外,从司法救济权角度来看,对于原告劳动者而言,如其因履行竞业限制协议与被告发生争议并提起仲裁和诉讼,依照约定,劳动仲裁及诉讼审理期间劳动者仍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其竞业限制期限将被延长。
    按照竞业限制的约定,劳动者将陷入两难境地,即“寻求司法救济则其竞业限制期限被延长”,“不寻求司法救济则其权益受损害”,这种约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劳动者的司法救济权利。
    但是对于被告公司来讲,该协议约定使得被告公司无需与原告进行协商,即可通过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的方式单方地、变相地延长劳动者的竞业限制期限,在一定程度上免除了其法定责任,加重了劳动者的义务。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竞业限制协议中关于将劳动仲裁和诉讼的审理期限扣除的约定,即“……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而提起仲裁或诉讼时…员工应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期限,在扣除仲裁和诉讼审理的期限后,不应短于上述约定的竞业限制月数”的部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免除其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应属无效。
    按照协议约定,原告的竞业限制期限应为十二个月,自原告离职之日起起算,至二零零九年十月三十日终止。
    以上为原告的最后陈述,完毕!”王川将之前准备好的内容读了一遍,吴法官认真听着没有打断他。
    “被告做最后陈述!”吴法官转头看向老律师道。
    “被告认为原告违约行为在先,其违约金应该按照全部竞业补

第402章 最后陈述(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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