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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律师也有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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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7章 云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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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个弟弟,今年大学毕业。去年十月份他们学校安排他和同学去了一家公司实习。结果今年初,他在操作机床时出了意外伤到了手,公司把他送到了医院。
    我弟弟在医院住了十多天才出来,花了十多万。公司只给出了五万,后来就不管了。我们去找学校,学校说人是在公司工作时出的事,应该由公司管,把我们又推给了公司。
    我就是个普通工人,在首钢工作,一个月赚不了多少钱。我母亲是退休职工,退休费也不多,我父亲还没退休,也赚不了多少钱。剩下的六万多块医疗费都是我借的,对我家来说可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我就想问下,我弟弟的医疗费和后续治疗费到底应该谁出?我弟弟算不算工伤!”云女士满眼的期待,看向王川。
    “云女士,学校派您弟弟去公司实习是不是签署了三方协议?”王川想了想问道。
    “是,我听我弟弟说过。后来我去找学校,学校的老师给我看过,好像是叫什么实习协议之类的文件。”云女士道。
    “嗯,如果有三方协议,您弟弟这种情况属于学校为增加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而组织的实习活动。
    学校、学生和企业之间签订的是在校学生的实习协议,您弟弟与公司不存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所以他们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您弟弟之前受的伤,劳动部门肯定不会认定为工伤。
    至于您说的医疗费问题,我之前也见过类似的案例,一般来说您弟弟受伤既有自己的疏忽,也有公司和学校的管理问题。
    但是公司是实习生的管理人,在公司出的事不管怎么说他们也要负主要责任,一般会判公司承

第297章 云女士(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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