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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律师也有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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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7章 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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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一般来讲,所谓重大疾病通常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当然生活包括夫妻生活和日常生活。
    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那些疾病算是重大疾病。但是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宜结婚的疾病有三类:
    第一类,严重遗传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是先天形成的,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生活能力,其后代再次出现类似风险的几率极高,一般医学上认为这类疾病不宜生育。
    第二类,传染病。比如艾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生育的其他传染病。这些疾病属于国家严格控制传播的疾病,因为被列为不宜结婚的疾病。
    第三类,精神病。主要指精神分裂症、狂躁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这三类都是重大疾病,不宜结婚。
    根据你之前您所说,及对方提交的诊断证明,您这种疾病属于极难痊愈的一种疾病。
    而且夫妻房事也是夫妻关系的一部分,而且是很重要的一部分,现在对方以此为由提出撤销婚姻,可见对方对这种事是很在意的,而且也是她考虑是否结婚的重要条件之一。
    你想有个家,她又何尝不是呢?但是婚姻的缔结,应该在诚实、信任的基础上,如果婚前女方知道你的病情,并且不在意,也许你们的生活会更好。你也不必遮遮掩掩的,两边都不好受!
    被告,我说了这么多,希望你能明白。”胖胖的女法官语重心长道。
    被告油腻男人点着头:“法官,我明白。
    撤销婚姻我没有意见,是我理亏,理当如此。

第247章 重大疾病!(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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