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旺街上走了一圈后,道午就圈定了一间位置不错,规模颇大的现成大医馆了。
更巧的是,她看中的医馆就是王怜花名下的产业。
这样,事情就妥妥的了,可以打道回府了。
道午这么急切地打道回府是为了哄某个闹别扭的老男人吗?
当然不是,是为了激娃。
为了七天后和李寻欢的聚会。
为了不丢脸的,道午得先给阿飞着小家伙整饬整饬。
她不歧视野孩子。
毕竟孩子各有各天性的,也各有各优点长处,没有必要强摁牛头吃草。
但是,她的徒弟,野归野的,也必须要野得有文化,野的有个性,野的有能力。
关于腹有诗书气自华这方面,阿飞距离让道午看得上眼,还差得远呢。
作为林诗音,一个被牺牲的人,道午是非常鄙视李寻欢的圣父行为没错。
但是如果她不是林诗音,她或许也会和大伙一般,特欣赏这种文武双全、风度翩翩、没脾气、人品好的人。
好人一生平安啊!
李寻欢这种近乎圣人档次的好人,估计早就绝种了,是珍稀动物,得保护。
扯远了。
道午想说的是,对于阿飞,她也打算往她身边最厉害的人方向培养。
而她身边最厉害的人,以前是李寻欢,现在是王怜花。
将阿飞往王怜花方向培养?
算了吧,道午决定还是两者相合选择其中优点来培养吧。
再弄一个王怜花出来,位面估计hold不足。
琴棋书画不能少,经史百家必须有,还有绝世武功。
第 45 章(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