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候吗?”
莫森林呛了下:“……”
红烧肉这典故还得从大一说起,那时候他们寝室聚餐,谁都没点红烧肉,可菜还是上来了。
结果大家一脸茫然。
你问我,我问你,结果大家都不承认。大家也没计较那么多,就吃嘛,直到后半场。
莫森林喝了酒,应该是醉了,但他稳稳的,脸色没有一丝变化,常人看不出他醉了。
醉酒后唯一的变化,就是拿着筷子不停地戳那盘红烧肉,没一会儿就被他一人吃完了。
当时的室友目瞪口呆。
当时的李竟傻傻地问:“老大,原来你喜欢吃红烧肉啊?”
谁知,稳如老狗的莫森林冷漠回答:“不喜欢,肉又肥又腻,吃了两口就觉得反胃。”
众人:“……”
全吃完了这叫不爱吃?
重点是,莫森林醉酒后的事情他记得一清二楚,为了照顾他面子,第二天谁都没提这事。
只暗暗憋笑。
想起大一那年的红烧肉,莫森林有些尴尬。
他不自在地摸了摸茶杯。
办公室里的气氛诡异地寂静了数分钟,只有李竟敲打键盘的声音,以及谢鸣龙的憋笑声。
“老大你还真是可爱,哈哈。”谢鸣龙不怕死地摸老虎尾巴。
莫森林:“……”
最后,他妥协了,征集两位好兄弟的意见:“那你们觉得,这追女孩子应该怎么个追法?”
谢鸣龙摸摸下巴,一副沉思的模样:“老大,你这不行啊,人家女孩子才二十岁,你都三十岁了,这好像有点不太合适。”
莫森林挑眉:“有问题?”
“你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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