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
他们不过是一些普通人!最好的自卫队,也不过是穿着粗糙简陋的皮甲,举着简单的刀剑,剩下的老人妇女孩子更是拿着菜刀和木棍——他们是来搞笑的吗?
塔里想不懂。
他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率领的军队,其实按照原本的计划,他应该是带着一支数目更多的队伍前去刚打约林郡。但是,永恒骑士团的攻城运动进展虽快,然而城被攻下之后,市民面对侵占自己城市的强大敌人敌意比以往遇到的任何民族都要来得强。
永恒骑士团不得不留下更多的人手驻扎好不容易攻打下来的据点。
这个国家的人,罗格朗人,从上到下,就好像血管里都流淌着一种烈性,就好像人人都是疯子。
如同狮群嘶吼,如狮群永不臣服。
塔里从未遇到过这样的国家,从未遇到过这种好像能够烧毁他们的城市,却烧不掉他们的脊梁的民族。
这让他打心里生出一种极度的恐惧。
隐隐约约地,塔里对这一次二十万神圣军迅速摧毁这个国家的信心产生了动摇。
“大人,我们快到了。”
队伍中负责领队指路的,是一名牧师,他穿着一件皱巴巴的黑袍,颠着个啤酒肚坐在一匹母马上,偷偷地用手揉着后腰。明显,这个对酒的种类比对圣书还熟悉的家伙,被这一路的急行军折磨得够呛。
“穿过那个山谷,前面就是肯迪平原,穿过平原就到了。”
从前天开始一直在赶路,塔里这个时候也不可避免地感到了疲倦,他顺着牧师指的方向看去,松了口气:“加速前进,到了平原上,就驻扎休息。”
之所以在白天休息,实在是因为这些天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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