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也是瞎子点灯白费蜡。再说了,安排你进扶华电子厂的时候就约定了,每年利润的80%要上缴集团,这个约定段厂长总还记得吧?”刘总是集团的老资格,跟着创始人一起创业成长起来的,你一个小年轻在这样的元老面前还真不够看的。
“每年利润的80%要上缴集团和二股东,也要等年底汇算了利润以后再交吧?再说了,我们已经和央视达成协议了,就安排在下个月,否则就要支付违约金。”段勇平丝毫不让步,而且提醒了财务部还有个二股东。
“不就是一个意向性协议吗,也好说什么法律约束力?吓唬我,你还年轻了点。欠的债也不用一次性还清,稍微还一些就行,做企业的,哪个不是你欠我的、我欠你的?三天内先拿出60万元来划到集团账上。”刘总走了,还甩了甩袖子,就差那句“还要我教你”没说出口。意向性协议确实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它有道德约束力,尤其是在对方还是央视的时候。
段厂长现在郁闷了。那首歌唱得好:钱啊,你这杀人不见血的刀。没钱的时候,人人躲着你;现在好不容易有点儿起色,各色人等就都围上来了。这次秦董事长没有出现,但是财务部处处以集团自居,明显地就是代表了秦董事长的意思。大家只是为了避免关系僵化到不可收拾,才没有直接开撕。
广告合同就在自己抽屉里,原本想着向秦董事长汇报以后再和央视沟通。现在看来,还汇报个屁,铁定就是不允许了。所以,现在的情况很明显了:遵守约定,得罪集团领导;违反约定,得罪央视。有没有第三条路可以走?既能遵守约定,又不用得罪集团领导的?没有。
计调科负责人走了过来:“段厂
第125章 段勇平之怒(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