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不出什么来。即使从大小来说,这‘庄园’实在是太大了些。
当然,即使是如此,陈嫣也没有收税的权力(本来她得给国家交税,不过这在当初定下契约的时候也免了,毕竟这本身就是不是大汉的土地,也没有派遣官员去管理)。所以陈嫣收钱的名目是通过不同的行业协会、管理会实现的。
比如这里的商家,找他们收商税是没有名目的,但陈嫣组建各行各业的商会,只有商会才有资格和港口谈商品出口的权力——入会本身不需要多少钱,但问题是之后得一直交各种服务费,服务费的多少按照生意规模算。
因为商会提供了公平交易的机会,以及各种消息渠道,甚至上下游也是商会打通的,所以这笔钱交的也不亏…就这样,商税收起来了。
又比如每个居民都要交一笔‘治安费’,这笔钱可以用来维护公共治安,兴建公共设施。这合理吗?当然合理!在大汉的土地上没有这些,那是因为每一个老百姓都交了赋税,而国家用赋税将政府推进到每一个角落,这些保证了治安,提供了这方面的服务。
而蓬莱岛,这里没有大汉的郡县,同样的,也没有人收税。这种情况下,聚居在这里的人花钱让一些人脱产,专门解决治安问题,简直合情合理!没毛病!
蓬莱岛的商会和各种管理会,其实都是陈嫣的,里面能干的雇员,就是实际上的官吏。
至于香港这边,作为一个经济活动频繁,人口也算多的聚居点,当然有自己的政府,只不过没办法直接说‘衙门’而已。
这里有各个商会、管理会的办事机构,这也是每一个大聚居区中心点都会有的。
一个季度的香港账册非常多,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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