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步?
陈嫣还不适应穿衣、睡觉,不适应路上每一件事。
衣服里面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是细绸小衣没错,但外面的衣裳是麻的,虽然不是那种最粗糙,能扎人的那种麻布,但对于陈嫣来说还是太粗糙了!领口、袖口等没有小衣隔离开的部分,全都被麻布磨的红红的,甚至破皮了。
可陈嫣一声不吭,要不是后来问裴英要伤药,就是那种长时间骑马在大腿内侧抹的药,他都不知道陈嫣皮肤都被麻料衣裳磨破了…别的地方他看不到,但手腕一圈还是观察到了。
粉红的一片,有些破皮的地方结出了细小的硬痂——那是白玉一样的手腕,他在长安的时候曾听闻陈嫣被某些好事者称之为‘玉人’,便是因为皮肤如玉,甚至美玉不及她。
而那时见到陈嫣的一双手腕,他忽然有了不忍去看的情感…他自己觉得古怪,他自认为并不是一个怜香惜玉的人,对女郎也没什么兴趣。既然是如此,女郎的美丑也就没被他放在心上过了。
裴英不了解,但也没有纠结,而是很快丢开不管了。因为过目不忘的本事,他早就学会了‘当断则断’。不然的话,那些纠纠结结的事都挂在心上,他能疯!
睡觉,陈嫣的榻上向来有轻裘软枕,全是她最习惯的寝具。即使是她出门在外,习惯的寝具始终是带着的。而如今随着商队风里来雨里去,根本不可能讲究这些,别说原来那样舒适的寝具,就连干净这样的基本需求也很难做到。
说到干净,她原本是习惯每天洗澡的…现在也别想了。现在天气不算凉快,但只要没在客栈、货栈投宿,就不可能去洗澡——那些男子或许能够衣裳一脱,然后跳进河中,她却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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