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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华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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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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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王
    希拉布丕勒:杜尔伯特旗札萨克
    爱由勒乌圭:科尔沁左翼前旗代表、协理
    富勒珲:科尔沁左翼后旗代表
    白西凌阿:扎赉特旗代表、梅伦
    依德尔:科尔沁左翼中旗代表、协理
    毕奇绰克图:科尔沁右翼后旗代表、章京
    会上,阿穆尔灵圭、徐天宝等人分别发言,解释了中华民国政府优待蒙古王公的政策等。阿穆尔灵圭代表中华民国政府宣读了《蒙古待遇条例》、《加封各地胡毕拉罕文》、《加进实赞共和之各蒙古札萨克封爵》及为齐默特色木丕勒加衔晋爵决定。会后,袁世凯、蒙藏事务局、废帝溥仪等人分别向阿穆尔灵圭、徐天宝、齐默特色木丕勒发了密电,主要内容为中华民国政府将对赞成共和的蒙古王公进行封赏,并要求他们安抚蒙古王公使之支持共和。
    最后,会议确定了以下议案:
    1、蒙边要隘地点由国家派兵驻屯。
    2、蒙古王公不经中央批准,不得向外国借债。
    3、各王公不得将财产抵押给外国,以保领土。
    4、蒙人举办新政,得经中央批准。
    5、发行蒙文报纸,以开民智。
    6、蒙旗悬挂五色旗,以符国体。
    7、蒙旗遵守民国法律。
    8、保全以前所属领土。
    9、承认已经开垦之地,其它地方不得再开。不得设立行省。
    10、各旗所需枪械由各都督代购,不准私运。
    11、东四盟防务联合办法。
    12、清理俄蒙债务。
    13、在郑家屯设立蒙古政务局。
    14、呼吁呼伦贝尔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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