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空如也的独自,着实没想到这孕妇这么能吃,连自己那份都一并吃了。
他问闫思弦道:“你怎么知道习乐乐在床底下?”
“你告诉我答案,怎么自己倒忘了?”
“我?”
“脚印,从满地是血的卫生间出来,一定会有血脚印,可是地上没有,说明习乐乐根本没从窗户逃走,凶手撒谎了,这还是你说的。
他既没有跳窗,也不可能从宾馆大门逃走——宾馆走廊、大厅还都有监控,后来证实监控也没拍到他,对吧?
习乐乐根本就没出303房间,人却不见了,他能在哪儿?
303房间里能藏下人的地方只有床箱,所以,结果不难推测。
其实一开始我也不确定习乐乐是否已经死了,我还抱有一些希望,希望他只是被打昏了藏起来。
看来是我低估人性之恶了。”
吴端又道:“那习乐乐往肉里下毒的事儿你又是怎么想到的?”
“怎么……想到?”闫思弦斟酌了一下,“就那么想到的。”
吴端:“……”
“破案是个不断验证猜想的过程,你们这些老派刑警恨不得捧在手里的证据,对我来说不过是验证猜想的工具,先得大胆地想,再去验证,想错了是另一回事儿。
当然了,这种联想能力需要经过专业训练,才能在看到碎片线索时,瞬间找出那个可能性最大的推论。
当然,还需要一双敏锐的眼睛,来关注别人不注意的细节。”
“呃……挺抽象……”
“我给你举个例子吧。
第一,习乐乐有过见义勇为事迹;
第二十八章 欠债还钱(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