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刘凌左右看了看,觉得没有人注意自己跑去买了一串冰糖葫芦,一边走一边吃,津津有味。(注1)
偷吃,总是带着点刺激。记得前世的时候以为身体的缘故,不能多吃甜的东西,而那个时候的自己总是对甜的东西有着难以抗拒的欲望。邻家的小妹妹总是趁着自己家里没人的时候,偷偷买糖葫芦送给自己吃,那个下丫头笑起来露出一颗虎牙的可爱表情,刘凌到现在依然记忆犹新。
已经到了这个时代二十几年了,自己“病故”的时候,那个小丫头才十二岁,算起来现在早已经嫁做人-妻了吧?或许已经做了母亲,此时正带着自己的孩子,在大街上给孩子买冰糖葫芦吃?
那个小丫头有一双大大的眼睛,每个见过她的人都会由衷的赞美她眼睛的漂亮。那是刘凌见过的最美的一对眼睛,所有的话语,似乎都能在那双眼睛里表示出来。看到刘凌吃糖葫芦时候,她总是笑的那么开心,漂亮的眼睛完成了月牙,笑的那么璀璨。
一个大男人,而且还是锦衣华服的大男人,在大街上拿着一串糖葫芦边走边吃,要是不被人注意那才是奇怪了。大街上的人们,凡是看到刘凌的都忍不住盯着看,嘴角挂起不同意味的笑容。
刘凌也不理会那或轻蔑,或鄙视,或羡慕的眼神,自顾自的品尝着那份酸甜,或许还带着一点苦涩吧。
那个女孩子已经远去,再也不会与自己有任何交集。两个身处不同时空的人,或许只有在彼此的记忆深处有一份隐隐约约的回忆吧。
将最后一颗糖葫芦吞进嘴里,刘凌意犹未尽的砸吧了一下嘴巴,还想再买一支的时候,那卖糖葫芦的人早已经远去不见了踪迹。就好像没吃够零食的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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