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
缓缓向前走去,将枪口抵在了吴明辉的额头上,他寒声说道:
“这个世界上,做错了事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并没有那么多的机会给予每一个人,若是人人都能因为悔改而得到宽恕,那么法律的意义何在,惩罚的意义何在?”
“不我去自首,我可以去自首!我会接受法律的审判和制裁!”
吴明辉大喊道,整个人已经吓的面如土色,在近在咫尺的死亡面前,没有人能保持平静。
“自首?不不不。”
秦良却是轻声道:“法律或许对于社会整体是公平的,因为在法律的眼中,每个人都是一样的,但是对于每一个不同的个体来说,和他们拥有不同关系的人在其眼中的存在和价值还是存在高低之分的。”
“所以,身为受害者的亲人,我觉得更适合审判你的是汉谟拉比法典,Aneyeforaneyeandatoothforatootho”
他一字一顿地说道,下达了最后的审判,同时也敲响了行刑的钟声。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不顾吴明辉的苦苦求饶,秦良扣动了扳机。
“砰!”
一缕细小的烟雾缓缓升起。
闻着刺鼻硝烟的味道,秦良眉头一皱,转身,将手中的枪扔给了冯强。
“给,还你。”
冯强先是一愣,然后看向自己的腰间,这时才发现那里的手枪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消失不见。
“按照原来的计划行事吧。”
秦良面无表情,冷漠的说道。
“是!”
宁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第五十四章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