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计较的,人前人后我都还是待他一如既往的好。
然而,兴哥儿这边才刚刚依靠我强大的心理建设当没事儿一样地过去了,我大哥那边又因为事情败露而闹得鸡飞狗跳,真是按下葫芦又浮起了瓢!其实吧,这事儿也怪不得我,要怪也只能怪大哥太粗心大意了。
俗话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大哥明明知道我那么钟情于神仙肉,他怎么就不能提高点儿警惕呢?一直到无意间发现了端倪,这才悔之晚矣,追悔莫及。
话说自从那天在大哥的小偏院儿第二次尝到美味佳肴兔子肉之后,我这心里头就跟住了七八只小奶猫似的,被它们抓挠得难受,坐立不安。为什么我第一回在外的宴席上吃了那神仙肉之后没有产生这种感觉呢?当然是因为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它们就是兔子肉,还以为是什么神仙肉呢。至于什么是神仙,无非就是青龙、白虎、凤凰、麒麟、饕餮之类的,当时想着,这些神兽我连活的都没有见过,现在居然能吃到它们的肉,这得多稀罕啊!估计这辈子,甚至是下辈子都没有机会再吃上一回它们的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