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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簪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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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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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做生意的,到处跑。前几年,便全家都搬到了陕西来,也算半个陕西人了。”
    “啊,这样啊!按说,你不是军户,这……”
    “长官,我爹从小就想让我当兵,说那样有出息。穿着军服,拿着军刀,威风得很。就请您通融通融吧。”说着,漫修借机悄悄塞给那长官些银子。
    就看那长官立刻变了副模样,对其笑笑,当即记下了他的名字,口中并还喊到“下一个!”
    就这样,漫修又顺利的通过了所有的招兵条件,在脸上被刺上了字,成为了秦凤路军营的一名士兵。
    入伍后,漫修很快就被编入了一个小队,这个小队一共十人。队长叫做姚田,也跟林雨清一样,是个很严厉,且不多言语之人。而其他几个人,一看就是农家出身,有一把力气的。队里唯一一个和漫修很像的,长得个子高高,却看起来很柔弱的人,叫做曹向金,陕西当地人。通过与他的交流,得知此人也读过两年书,但因家境贫困,唯一的兄长又身染重病,他不得已放弃了读书这条路。而如今这一当兵,照顾兄长的事情全都落到了老娘一个人的身上,一直被人称作孝子的他每每谈起此事,都内疚万分。漫修见他说话得体,又至仁至孝,与他很谈得来。因此,在入伍当日,漫修便有了军营里的新朋友,对军营里的生活充满了希望。
    第一百七十七章 军营冲突
    可是,军营里的生活没有漫修想象的那样自由,可以任由自己去安心查案。军营里管理十分严格,恰又碰到姚田这样的队长,每日早起晚睡不说,整日的操练,没三日,漫修便有些吃不消了。
    若说早起晚睡,这也不难,关键半夜里有时这姚田也会拉他们出去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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