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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簪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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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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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自己丢了东西竟全然不知。苏齐平日醉心文学,更不会把精力放在管理饰物这等小事上。而丢的饰物却经过刘喜的手转给了修琴的王松,还有五百两白花花的银子。恰王松还读过几年书,于是刘喜就让他在赵氏的白手帕上抄写了两句诗:“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再一日,这首写有情诗的手帕又回到了苏家。刘喜这几日又和当地地痞头儿钱狗儿走得十分亲近,并通过钱狗儿又联系上了一个专门干杀人勾当赚钱的主儿,名叫朱四,人称朱不眨,即杀人不眨眼之意。
    而苏齐在那日骂完刘喜后心里十分后悔,想想这些年刘喜为家中所作一切,虽然贪官可恶,可是刘喜周旋也全是为了苏家,心想不该责怪刘喜,越发感觉对不住他,便是对他更好。刘喜自此不仅更巩固了他的管家地位,而且还成了除了苏齐之外,可以随便出入内宅的人,对他的信任可见一般。
    这日,苏齐要出门访友,刘喜送到门口,不料苏齐突然想起要赠与朋友的一本书籍落到了夫人房中,便叫刘喜去取。刘喜一听暗喜,便领命去了内宅,到后不直接见夫人,却先寻到兰儿,给她使了个眼色。其他的丫鬟因常见刘喜出入,又知他和兰儿早有私情,便也都装作没看见,仍就各自忙各自的事情。兰儿先入房服侍夫人,并趁夫人不注意时把藏在袖中的白手绢放到了老爷要的书和另一本书之间夹住。刘喜则转了一会儿,才进房禀报,夫人不记得书放到了何处,便让兰儿去书架上寻。原来苏齐甚爱书,不仅书房,睡房里也摆了好几排书架,以便自己想看时能随时拿到书看。兰儿左找右找,不见。这时在门口等待的苏齐已有些着急,他是极守时的人,眼看就要到和朋友约定见面的时辰了,却左等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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