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一翅十几里的夜猫子,那还是夜猫子吗,所以只能尽量慢点儿飞。
苗州可不小,于异当天晚上飞了一夜,天明时进螺壳吃了点儿东西,然后白天又变成一只金眼雕,又飞了一天,到傍黑时分,就看到了苗州城。
苗州虽是最偏远的州,算得上是蛮荒之地了,可州城却非常的大,因为郁重秋聚民拢边,放弃边境偏远之地,把百姓往城市里集中,城市就必须扩容,而苗州城做为苗州的首府,自然是移民的首选之地,一些稍有家产的,都往苗州城集中,苗州城也就一扩再扩,上次来时,于异还没怎么留意,这一次到是多看了一眼,为什么要多看一眼,因为要抓郁重秋,首先得找到人住在哪里啊,这一找,才真正感受到了苗州城的巨大,或许还比不上昊天城,但也相去不远了,暮色中看去,便如一头庞然的巨兽,四面群山衬托,更显狰狞。
“嗯,到是份造反的好基业。”于异点了点头,盘旋了一圈,不行,这么找,可找不到郁重秋的老窝,便下地来,散了咒术,仍化为人身,还是本来的样子,这个无所谓,若是在昊天城,认识他的确实非常多,他在昊天城太拉风了,又是十多岁的毛头小子骤得高位,太好认了,可在这近两万里之外的苗州城,说句实话,还真没人认识他是老几——他就光着膀子喊他是清肃郎于异,也不会有人相信,而若不是郁重秋打出清君侧的悲情牌替他扬了把名,甚至没几个人知道清肃郎于异是哪只鸟。
当然先找酒楼,这个是不用说的,事实上于异下来之先,就看好了最热闹的一家酒楼,他好酒其实也是好热闹,这会儿正是晚饭时分,酒楼里那个热闹啊,人来人往,喧声一片,于异最喜欢了,迈步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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