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出一张通行卡之后,斜睨我一眼道:“没带耳朵来是不是,我刚才说多少遍了,二十八庭不公开审理,不能旁听!快闪一边去!”
我听傻了,不由得失声惊呼道:“为什么不公开审理啊?”
她哪里理我这茬,对我怒喝道:“快闪开,别妨碍我们办公!“
我只好恳求道:“同志,行行好,我是真地必须进去,我把身上所有东西押你这里都行!”
她白眼一翻,冲我嚷道:“快出去,别在这捣乱了!”
我还想软语相求,这时我旁边一个男的扯了扯我的胳膊说:“别说了,没用的,我们嘴皮子都磨破了,也不管用!”
我扭头好奇地问:“你也是想去旁听这个案子的吗?”
那人点头道:“是的,我是记者,但是没有获得进去旁听的许可!”
我心里无名火起,愤愤道:“为什么不让进去呢?不是说可以旁听的吗?”
那人摇头叹气道:“审判长以此案涉及个人隐私为由,决定不公开审理,不知道搞的什么名堂!”
这个案子涉及个人隐私?这听起来有点新鲜,是涉及商诗的隐私还是潘天高的隐私呢?潘天高都已经死了,谁还为他主张隐私权?难道是商诗的什么隐私?
想到这里,我连忙回过头去对那个泼妇兴冲冲道:“同志,你好,我明白怎么回事了,请你给审判长打个电话,就说我是犯罪嫌疑人最要好的朋友,她的隐私不会害怕我知道的!不信可以让他向她求证!”
我还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说服她的理由了呢,哪料想那个泼妇却眼皮一抬,冲着我蓦然暴喝道:“你走不走,再不走我叫人了!”
这下实在是忍无可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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