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品罢了。
他和三年前一样,依旧笑容满面,穿着白色的衬衣,没有一点尘埃,他说过自己的衣橱里都是几十套一摸一样的衣服——白色衬衣,黑色外套制服,漂亮的蝴蝶领结,修长有力的双手,他的脸园而饱满,天庭方阔,眼睛深深的凹陷下去,在灯光下总是显的一片模糊,无法看清楚,他每次说话都会在两颊出现两个犹如黄豆大小的酒窝,他的脸庞白皙如同一个文弱书生,笑起来总是低着头露出上面一排如贝的牙齿,就像一个生手,实际上很多客人都被他的外貌所欺骗,他虽然年轻,却是这里技术最好的。每次发牌都是那样准确,他洗牌的动作比电影里更加优美娴熟,仿佛是表演特技一般,双手灵活地像是有了自己的生命,没错,他的手似乎就是为赌而生,十根手指和扑克繁杂在一起,仿佛慢慢融合了。
荷官比仅仅要手快,他的技术还在于心理的研究,客人的热情,下注的多少,情绪的掌握,仿佛都信手拈来,他就如同一个木偶师,站在绿色的赌桌前,操纵着那些赌客,知道他们的筹码输光,悻悻而去。
他很少输,甚至有人说他没输过,按理说这样的声名传出去是不利的,因为没那个傻瓜会去挑战一个不败的人,来赌场,似乎第一条就是要赢钱嘛,但是奇怪的是,他就像这个赌场的景点一样,来找他赌的人越来越多,大都是慕名而来,当然,都输的落花流水钱干净。这就是赌的奇妙之处,是我和你都无法理解的。
我静静地看着他,他扫了我一眼,脸上没有其他的表情,但点了点头,这算是打招呼吧,我也点了点头,然后靠着旁边的一个台子看别人赌牌——实际上我看不懂,我对任何赌具都和陌生,从小家教甚严,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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