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冲整个大厅,其中一个打爆了设在柜台内的警铃,然后他跳进柜台,一枪托打晕了前台的女收银员。
我躲在一张桌子后面,不敢抬头,现在他们有六个人,六把枪,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把我打成筛子。
我现在只能借助于外面的人能听到酒店里的声响,我从酒店的落地玻璃向外看去,妈的,外面还在放烟火,人们仍然沉浸在狂欢之中,妈的,这玻璃隔音效果也太好了。我一咬牙,对准左手边的玻璃,扣动了扳机,但玻璃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粉碎,这是防弹的,杀手们看见我要做如此举动,立马对我大扣扳机,客人们吓得躲在桌子后面不敢出来,我抬起枪,对准一个正在换弹匣的家伙就是一枪,那家伙的胸口挨了一发子弹,痛苦的倒在地上,好几会!我拼尽全力,用整个身子撞开欲裂的落地窗。
玻璃被撞开了,子弹全部倾泻在了我刚才所依靠的桌子上,呼,好险。
在街上欢呼雀跃的人们仍然没有听到,我不禁咬牙切齿,无奈之下奔向地下停车场,我把越野车停在了里面。
地下停车场静得出奇,我一跛一跛的跑向我的车,步伐有些紊乱,我从被鲜血浸透的休闲裤口袋里掏出车钥匙,解开车子的电子警报器,然后打开门,一屁股墩在座位上,我没有检查车子是否被安装了炸弹,我想不会的,他们很可能才刚刚下令杀掉我,安装炸弹的时间未免也太短了,我把手枪放在仪表盘的凹槽里,打开引擎,然后驶出了停车场。
我看样要回家了,这里不是久留之地,很可能十秒后就会有一辆其貌不扬的汽车出现在我的身后,我尽量加开越野车的速度,已经飙到了80迈。
我的房子在东城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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