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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宗罪(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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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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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
    黑弥撒的文章发出后并未引起太多关注,但在6月20日14:12分,有id为“很多的”的用户,对黑弥撒的文章进行了长达几千字的回复。从多个角度对黑弥撒的名字,还有原文的用词、写作历程进行讨论,“很多的”在这篇长文中最后说——“ 结论:黑弥撒是凶手!
    网友对“很多的”进行了调查,一个叫做“悼红轩主人”的网友发现,“很多的”博客里面有这样一段话:
    “鉴于本人较为特殊的成长经历,对把人大卸八块之类的东西,基本上没有反应……别误会,我没干过这个,主要小时候住在医院的集体宿舍里,医院嘛,很长‘见识’的地方——不过现在的医院管理严格,长不了什么‘见识’了。”
    “很多的”在2008年6月9日1:12:33 回复一篇帖子的时候,描述了一个非常诡异而且具有一定特质的怪人:
    1、每次杀完人,都要对尸体说一句:再见,xxx。
    2、平时手总是塞在裤兜里,能不用就不用,如果需要开门的话,最喜欢跟着别人后面进。
    3、每到一个地方,一定要租三套房子,不然就不习惯。并且有一套一定要是合租,这样可以不带钥匙。
    4、每次听到有人说“不杀女人”,都要立即当场回一句“神经病”。
    5、从来不喝牛奶,也从来不把武器放在提琴盒子里,从来不戴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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