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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国大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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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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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过去的几年之中,林汉帝国和日本国的外交关系取得了突飞猛进般的进展,自从吉良义央出使之后,北京方面立即和江户方面开展了正式的官方洽谈,并且达成了一系列外交协议。公元一六八八年九月十一日,林汉帝国政府和日本江户幕府于长崎正式签订了“庚子年纪约”,史称《汉日贸易协作条约》,在这个条约里,中日双方第一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外交关系,约定彼此常驻大使,并结成政治和军事同盟,其中最主要的两条就是:日本国对外贸易由大汉帝国独家垄断;大汉帝国海军有义务保卫日本海域,并应配合、协助江户幕府完成“锁国国策”,对活跃在日本海一代的“海匪”进行彻底清剿。
    其实在此之前,帝国海军第二舰队早已彻底打垮了岛津家海匪,占领了琉球群岛,并建立了永久性军港,并且在这些年内不断地接受辽东、山东以及南中国沿海的移民,到中日签约之时,基本上已经完全巩固了对琉球群岛的占领,当地琉球王国接受林风的册封,琉球王国仆从军编制为两千人,由大汉帝国海军部协助建立、训练并提供武器装备,其中军官大多数均来自大汉帝国。随着海军基地的建立和巩固,以琉球群岛为中心,大汉帝国第二舰队不断向四周海域搜索,驱逐海盗、监控对日贸易路线,其中,但凡赴日贸易的远洋船只,除了要给日本长崎港纳税之外,还需要给大汉帝国缴纳过境税。
    汉帝国和台湾郑经军事集团由盟友走向疏远,再变成尖锐对立,海洋贸易上的矛盾就是其中的主要原因。实际上从一六八六年开始,海军第二舰队就曾和台湾舰队爆发过小规模的海上冲突,之后,冲突的规模和烈度逐年递增,到了一六**年,双方就正式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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