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给人一种很大力的感觉。
因为此人是个庄稼汉,长年在田地里风吹日晒的,使的肤色很是粗糙黝黑,尖尖的下巴,脸形稍长,说话时嘴角向一边歪挑着,一看就是个喜欢侃大山,爱显摆的人。
老王见四周百姓都被自己的话挑起了兴趣,很是臭屁的抬起了下巴,眼睛都望到天上去了。
听到五六个人一再急声催促,他才回道:“我第一个女人是我家隔壁的小丫头,她家穷,兄弟姐妹也多,有一年我们那里闹了饥荒,她家没米下锅了,她父亲就应下了我爹拖媒人说的亲事,聘礼是两袋棒子面(玉米面),那年我十四岁,媳妇十三岁。”
老王讲着,四周的百姓都讲目光投放在了他的身上,听的津津有味。
“洞房那天我喝了杯小酒,脑袋发晕,就把隔壁李大妈教的那些个人伦之事给忘了,回屋后挑了媳妇的盖头,也不管她噘着小嘴不乐意,就搂着她一觉睡到了大天亮。”
“哈哈哈哈……”难民们听到这里,尽皆放声大笑,有的还开口揶揄,“老王,你可真没用!”
“就是,搂着媳妇都不用,你该不会是那里有病吧?”
“去去去,你那里才有病呢!”老王笑骂了一句,并不介意难民们拿他打趣,又道:“那天晚上是我喝多了,就把那事给忘了,到了第二天晚上深夜才给补上,我记得清清楚楚,那天晚上媳妇怪我头天没要了她的身子,不让我碰,死活不给我,可她哪有我的力气大呀?不到片刻,就被我给征服了,头一次那感觉,真是没的说。”
围在这里的难民们大多是娶过媳妇的,了然的点了点头,年纪小些的,则搞不懂那感觉是啥样的感觉,咋就没得说呢?
第108节(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