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米说的故事并不完全前后一致,但现实人生不就是这样吗?布拉契告诉汤米,被关起来的是个名律师,而安迪却是个银行家,只不过受教育不多的人原本就很容易把这两种职业混为一谈。何况别忘了,布拉契告诉汤米这件事时,距离报上刊出审判消息已经十二年了。布拉契告诉汤米,他从昆丁的抽屉拿走了一千多元,但警方在审判中却说,屋内没有被窃的痕迹。在我看来,首先,如果拥有这笔钱的人已经死了,你怎么可能知道屋内到底被偷了多少东西呢?第二,说不定布拉契根本在说谎?也许他不想承认自己无缘无故就杀了两个人。第三,也许屋内确实有被窃的痕迹,但被警方忽略了——警察有时候是很笨的,也可能当时为了不要坏了检察官的大事,他们故意把这事掩盖过去。别忘了,当时检察官正在竞选公职,他很需要把人定罪,作为竞选的宣传,而一件迟迟未破的盗窃杀人案对他一点好处也没有。
但在这三个可能中,我觉得第二个最有可能。我在肖申克认识不少像布拉契这类的人,他们都有一双疯狂的眼睛,随时会扣扳机。即使他们只不过偷了个两块美金的廉价手表和九块钱零钱就被逮了,他们也会把它说成每次都偷到“希望之星”之类的巨钻后逃之夭夭。
尽管稍有疑虑,但有一件事说服安迪相信汤米的故事。布拉契绝不是临时起意杀昆丁的,他称昆丁为“有钱的讨厌鬼”,他知道昆丁是个高尔夫职业选手。在那一两年中,安迪和他老婆每个星期总会到乡村俱乐部喝酒吃饭两次,而且安迪发现太太出轨后,也经常独自在那儿喝闷酒。乡村俱乐部有个停靠小艇的码头,一九四七年有一阵子,那儿有个兼差的员工还蛮符合汤米对布拉契的描述。
第6节(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