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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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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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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好汉们入伙,须要纳投名状。是教你下山去杀得一个人,将头献纳,他便无疑心;这个便请之“投名状”。”
    林冲道:“这事也不难,林冲便下山去等。只怕没人过。”
    王伦道:“与你三日限。若二日内有投名状来,便容你入伙;若三日内没时,只得休怪。”
    林冲应承了。
    当夜席散,朱贵相别下山,自去守店。
    林冲到晚取了刀仗,行李,小喽罗引去客房内歇了一夜。
    次日早起来,吃些茶饭,带了腰刀,提了衮刀,叫一个小喽罗领路下山;把船渡过去,在僻静小路上等候客人过往。
    从朝至暮,等了一日,并无一个孤单客人经过。
    林冲闷闷不已,和小喽罗再过渡来,回到山寨中。
    王伦问道:“投名状何在?”
    林冲答道:“今日并无一个过往,以此不曾取得。”
    王伦道:“你明日若无投名状时,也难在这里了。”
    林冲再不敢答应,心内自己不乐;来到房中讨些饭吃了,歇了一夜;次日,清早起来,和小喽罗吃了早饭,拿了衮刀又下山来。
    小喽罗道:“俺们今日投南山路去等。”
    两个过渡,来到林子里等候,并不见一个客人过往。
    伏到午牌时候,一伙客人,约有三百馀人,结踪而过,林冲又一敢动手,看他过去。
    又等了一歇,看看天色晚来,又不见一个客人过。
    林冲对小喽罗道:“我恁地晦气!等了两日,不见一个孤单客人过往,如何是好?”
    小喽罗道:“哥哥且宽心;明日还有一日限,我和哥哥去东山路上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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