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手枪,什么型号的,周泽不懂,队伍里也没人懂这个,又把子弹找了出来,把枪丢给了莺莺让她去清理一下,纯当留一个纪念品了。
一番准备之后,大家伙就又重新上路了。
其实距离想要去的地方真的不远了,但这里又没有代步工具,只能徒步前行,路又极为泥泞,很不好走,速度自然就快不起来。
同时,
在人经过的树枝树叶之中,隐藏着一只只蚂蟥,人只要碰到树杈它们就马上窜出来,直接钻进你衣服里。
这玩意儿吸你血时,你一开始是感觉不到的,所以很多没有经验的人进入这种雨林,往往是等到坐下歇脚靠大树坐下时才会发现自己后背上挂满了吸食得鼓鼓胀胀的蚂蟥。
莺莺倒是不怕这些,但其余三个大老爷们儿却因此需要多担心一些,这算是生物武器了,符纸符水什么的对它们又无效。
煞气或者妖气倒是有效,但总不能一直释放着往前走吧?大家伙又不是永动机。
走走停停,停停走走,
等到再次入夜时,
安律师再三探查,
才长舒一口气,
说目的地到了。
目的地位置里没有开在深山里的五星级公寓,
也没有炊烟袅袅和好饭一桌,
事实上,
目的地,
是一片绵延上百里长的山脉――
野人山!
“好地方啊,当年诸葛亮就是在这儿七擒孟获的。”
安律师笑呵呵道,
然后随手从自己胳膊上取下一只刚附着上去的蚂蟥丢掉,
因是才落上去的,蚂蟥还没来得及破开皮肉吸血,所以取下来简
第1031节(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