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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七零:媳妇有点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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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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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
    ——狗蛋向来喜欢吃带皮的猪肉,他说比较有嚼头。
    伍再奇的动作利索得很,他把猪毛褪好,还把猪肉切成一条条放进云妮的空间里,抬腕看表的时候,正是凌晨四点。
    此刻的月亮下,闹闹仰起了脖子嚎叫了一声,远处的一座峰顶,此起彼伏地传来了一阵阵应和声,狗蛋拍了一把闹闹:
    “我们天亮才会走,你去看你的伙伴去,别引得他们再嚎叫。”
    “嗳嗳,闹啊……”云妮喊住了正要窜出去的闹闹,
    “你先给我捉一只野鸡回来,我要煮一锅猪肚鸡肉粥,鸡要肥一点的。”
    闹闹蹭了一蹭她的脚,箭一般离弦而去。
    “我让驹驹送我到竹林砍竹笋。”狗蛋自告奋勇,
    “可惜了这满山遍野已经红得发黑的野葡萄,要是能酿成酒,该多好喝呀。”
    清洗猪肚的伍再奇熟练地把猪肚子翻过来,先用盐巴搓一道,然后找出花生油再搓三道,最后冲洗干净。
    杨云霄有意见了:“这个东西臭烘烘的,小霓怎么知道可以吃?肯定是你教的!”
    伍再奇大声告状,“小妮,杨云霄说了,这个东西臭烘烘的,让你别吃。”
    “胡说。”云妮不乐意了,“猪肚性味甘、微温,入胃经,可以补需损,健脾胃,最主要是十分好吃。”
    伍再奇建议,“这个猪肚大,一半煮粥,一半爆炒吧?”
    猪肚里面有半截叫肚尖的,十分厚实,用来爆炒再好不过,驹驹曾经尝过,它在旁边小声对云妮说,“我要吃……”
    笑眯眯摸了驹驹一把,云妮说,“没有问题,给我驹炒一碟。”
    驹驹自忖声音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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