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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年代[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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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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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伤人行为:“公安,别反抗。”
    “放开我,我告你们乱执.法。”孟母摔个面朝地,挣扎着要起来。
    另外几个公安一看他们身上的东西,除了床等大件的东西没偷走,几乎能偷得都偷了。他们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在这个和平的社会竟然出现如此严重的盗窃案,立刻抓捕他们。
    十几个公安站在他们对面,孟家人从来没见过如此大的阵势,腿下的发抖,刚想解释什么,就被公安按在地上。
    钱谨裕撸起袖子,露出一条长长的伤痕,有血珠渗出皮肤,证明孟母构成恶意伤人。他眼睛扫视趴在地上的人,走上前,他的手伸向一个人的衣兜,这个人猛地扭动身体。
    “老实点。”公安按住他的脖子,把他的双手往后撇。
    一副带着花生吊坠的银手镯落到钱谨裕手中:“我家临渊满月那天,孩子外婆送的。”
    他继续翻找这些人的口袋:“我家老太太的玉手镯,我姐的金戒指,我妻子的吃银手镯,我家老头的手表…”
    孟母吃了一嘴灰:“他姐是我大儿媳,他们家欠我大儿媳十年青春,十年呐,不应该补偿我大儿媳吗?只不过拿一点利息,你们凭什么抓我,快点放了我。”
    她说的理直气壮,丝毫没觉得自己做错什么事。大儿媳嫁到孟家,生是孟家的人,死是孟家的鬼,大儿媳的东西就是孟家的东西,孟家有权力替大儿媳讨回公道。
    孟母的侄子想要替自己脱身,听到孟母的话,他们闭上嘴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他们没错。
    “有什么话跟我们回公安局说。”他们的行为构成偷窃和恶意伤人,已经脱离民事纠纷的范畴,必须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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