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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求你们给条活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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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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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舅妈第一反应就是反抗。可警察给出的罪名却让他们浑身发凉。
    “非法侵占他人房屋, 证据确凿,您得和我们走一趟。”警察顿了顿,又补了一句, “报警的是燕京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委托他的, 是父亲死后被你们侵占房屋的外甥。”
    “不是的, 您听我解释!”半夏舅舅一下就慌了,再注意到周围同事看他的眼神, 也赶紧加速解释, “您别误会, 都是我那个外甥胡说八道,我们是经过允许才可以的。他妈我的姐姐,允许了。”
    “可房主是你外甥, 不是你的姐姐!而且人家孩子说的很清楚了,你们是威胁他不把房子交出来,不做伪证放出继父, 你们就不给他重病在床的母亲叫医药费。不仅如此,人家的律师也出事了证据, 同时你们在医院医闹时候的监控也调出来了。”
    “那也是我们的家事儿, 您直接上来抓人不对吧!”
    “和他废话什么!”另外一个警察不耐烦道,“我这么和你说吧!《华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里写着,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而《华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尤其你们这个还属于迫挟。”
    “我没有迫挟,是他们自愿!”
    “还听不懂?那我就给你往细致点说说。在得到住宅内成员或看守者的许诺后进入住宅的, 的确不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采取胁迫的手段,强迫他人同意的,就违背了居住者、看守者的真实意志,不影响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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